护理专业招聘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4浏览次数:96

 

依据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人事代理工作方案规,制定了2015年护理专业招聘方案。内容如下

一、2015年护理专业招聘计划

护理本科毕业生:20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良好道德修养。

(三)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团结协作和创新精神。

(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毕业年限为2013年(含2013年)以后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并具备计算机省二级以上水平。

三、考核办法

(一)报名

时间: 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6日

报名方式:

1.将个人简历邮寄至红旗医院人事科。

2.电话、电子邮箱报名。

电话(0453)6582800―2072、2167

邮箱:hqyyrsk@126.com

(二)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2014年12月29日

2、要求:考生本人携带简历、各类证书原件到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各类证书原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实践技能考核、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实践技能考核后试讲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低于80分不予录取。

4、试讲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5、录用: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实践技能考核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且面试成绩超过60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考试时间:笔试:2014年12月29日下午

   实践技能考核:2014年12月30日

   试讲面试:2014年12月31日

四、体检

考试合格后,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试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试用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期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试用期为一年。

六、联系方式 :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5号

联系人:李丹、郎玉玲

                                                 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