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护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认真评议审核后,护理学院2016年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3日---2016年4月28日
公示电话:0452―2663521 0452―2663655
公示邮箱: 823467339@qq.com
公示的有关要求:
1.广大师生可口头或用书面形式向护理学院实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