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专场招聘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6浏览次数:92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
   1. 限招收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中不招收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国外院校在国内合作办学、港 澳台院校、军事院校的毕业生。
   要求:能够在今年7月中旬获得或已经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以及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2. 已获得本科学士学位现从事法医工作的在编在职公安民警,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医学及相关专业,男女不限,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条件
   1. 政治条件:按照2006年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2. 身体条件: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肝功检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
   3.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
   性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男子 10米×4往返跑 ≤13″1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 10米×4往返跑 ≤14″1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备注:检查当天,考生需穿宽松衣服,穿运动鞋。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二学位招生考试科目为三门。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参考书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3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系统解剖学。参考书目:《系统解剖学》(第八版)主编柏树令,人民卫生出版社。
    (3)病理学。参考书目:《病理学》(第八版)主编李玉林,人民卫生出版社。
   四、学位与就业
 (一)学位
 完成学业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及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二)就业
   毕业时需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合格者择优录用到签订协议省份公安机关工作。在职公安民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网上报名、现场信息采集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本月25日至26日8:30-17: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端口关闭将无法再次启动,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网上报名入口:http://gkbm.lnzsks.com/。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学院招生就业网。
   (二)现场信息采集
       根据招考办的要求,现场采集时间为本月26 -27日。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即可于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我院进行现场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