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本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处科级人员变动实际情况及《关于聘任姚立杰等157位同志教研室等业务科室主任(所长)的通知》( 院政发�2014�60号),教研室等业务科室主任等任期已满,学院决定聘任新一届主任(所长),相关要求如下:
1.部门对原聘任人员提出续聘意见,对现有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被提拔为处科级的需重新按“齐齐哈尔医学院教研室等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聘任的补充规定” (见附件1)推荐。
2.原则上处科级干部不兼任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等。
3.原则上保持原有业务科室稳定,特殊情况确需增加业务科室须提交论证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科室设置依据理由、工作职责及人员构成,经主管院领导签批。
4.各部门填报“教研室等业务科室主任(所长)等推荐人选名册”(附件2),“推荐名册”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送至办公室。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教研室等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聘任的补充规定.doc
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