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现转发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的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组织2017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重点及规划课题(含备案及青年项目)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必须有采用证明,否则省规划办不予受理。
2.提交汇编材料电子稿PDF文档一套。
3.重大、重点课题结题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3);备案课题可以不提交汇编材料纸质版(必须提交电子稿),提交3份申请书、1份研究报告、1套应用证明即可。
4.重大、重点项目需提交结题材料原件,备案课题不需提交原件和过程性佐证材料(包括电子稿)。
二、时间安排
1.10月25日,结题材料按要求装订好上报评估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稿PDF文档一套。
2.10月26日,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成果鉴定,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推荐或等级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返回修改并延期结题。
3.11月1日,结题申报材料上报省规划办。
三、其他要求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详细研究课题鉴定评审标准(见附件),做好课题的结题工作。以部门为单位上报结题材料及结题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9),纸介材料上报至高教研究室(图书行政楼1211房间),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qygjyj@sina.com,联系电话:2663680,联系人:马飞、傅嫣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17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护理学院
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