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转发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为做好2017年度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根据《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奖种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
二、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申报条件
1、凡申报项目的成果须应用一年以上。
2、凡申报的项目,必须通过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组织鉴定(验收),或具有国家、省相关部门认定的(新药、品种审定、专利、新产品等)证书,并在2017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科技成果登记。
3、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必须是通过验收后一年以上,并有被采纳、应用的证明。
4、上年度参加评审未授奖的项目,不得连续申报,如再次申报须隔一年且进一步充实完善后进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经学院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方可进入奖励评审程序。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下载《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1),按《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2)的要求,全面、准确地填写申报书中各项内容,如实反映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
2、《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材料须装订成册(A4开,左侧竖装,不另加封面,不用塑料封皮或文件夹),一式9份,其中有一册带有红章的材料作为原件(左上角注明“原件”)。
材料装订顺序:申报书、评价证明(鉴定或验收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产品标准、著作或论文等。为了减少材料的篇幅,申报书和附件必须双面打印、复印。
3、提供的佐证材料包括:正式出版的著作,附封皮、目录和版权页的复印件;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附刊物封皮、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申报时,须携带原件到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审验。
4、主要完成人的排列顺序,原则上必须与评价证明(鉴定、验收证书等)的顺序一致。如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需在评价证明后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完成人签字,完成单位盖章。
5、申报时,须制作PPT演示文稿(PPT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内容包括:项目背景、主要技术内容、创新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6、申报时,须附3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Word格式,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项目简介应当包括项目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已申请或已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和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等内容。
7、请于2017年11月16日11:00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电子版)、PPT演示文稿(电子版)、项目简介(纸件及电子版)、汇总表(纸件及电子版)(附件3)一并报送教学科研科。
六、注意事项
1、已获得同等级别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按第一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申报。
3、凡权属、排名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4、同一项目不得多渠道申报(省厅局、市不能同报)。
5、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内容见附件4.
特此通知。
护理学院
2017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