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现转发科研处关于《进行2017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鉴定》的通知。
2017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材料包括:
1、《鉴定结项审批书》A4纸打印,一式2份;
2、最终成果(含论文复印件)一式5份,其中2份实名,3份匿名;
3、最终成果简介一式5份,其中2份实名,3份匿名;
4、《知网》查重检测报告(简洁版即可)及文字复制比情况说明2份,总文字复制比要求在30%以内(含所有因素);
5、应用类研究成果结项要提交1份应用成果转化证明;
6、结题项目材料压缩成一个电子版文件,每个项目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省社”的格式命名,和纸介材料一起报送。
二、《鉴定结项审批书》填报要求:
1、结项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字数等)与申请书承诺一致;
2、项目组成员如未变更与申请书一致;批准延期和同意变更课题组成员的,必须单独提供变更批复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上述结题鉴定要求,于2017年10月31日11时前将结题鉴定材料和结题鉴定汇总表报至教学科研科。
附件:关于进行2017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鉴定的通知
护理学院
201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