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推荐全国规划学科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0浏览次数:92

各相关人员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推选学科规划组专家,建设专家数据库。现将《关于推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组入库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院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本次的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7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所从事研究领域符合以下十四个学科:

A.教育基本理论 B.教育心理 C.教育信息技术 D.比较教育

E.德育 F.教育经济与管理 G.教育发展战略 H.基础教育

I.高等教育 J.职业技术教育 K.成人教育 L.体育卫生美育

M.民族教育 N.国防军事教育 O.教育史

三、纸质版材料经本人签字后于1113下班前报送至教学科研科(包括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2.3

护理学院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