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5浏览次数:93

各相关人员:

 

现转发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2017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奖(评奖单位: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已在省科技厅办理成果登记,并符合截至20171231日已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即应用技术成果提供本项目整体技术正式应用二年以上的应用证明;理论研究成果提供的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二年以上;软科学项目提供评价证明的评价日期据截止日期二年以上)。

(二)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

(三)同一候选项目、同一候选人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四)2016年已经获奖的项目前三名完成人,2017年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3份(含一份原件,在首页右上角注明“原件”)。要求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勿用塑料及彩色封皮、勿外露订书钉、勿过度装订)。

(二)装订顺序

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评价证明。

3.查新报告(20177月以后)。

4.附件

1)院士推荐意见表(推荐部门推荐不用附)

2)知识产权证明:指本项目已取得的主要证明的复印件。

3)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推荐项目的鉴定证书,验收证书(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如等。对于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应用证明:指推荐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应用证明。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必须在行政审批后应用二年以上。

5)代表性论文、专著:指推荐书所列的代表性论文、论著。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总数不超过8 篇(张)。

6)其他证明:指支持项目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包括旁证本项目技术创新情况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原始数据文件,如技术产品检测报告等有关证明。

证明原件要与“应用推广及论文被引用、采纳的情况”中列的证明文件目录一致(引用的论文论著申报本人不是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必须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的书面授权)。

5.其他有效证明。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201712189:00-10:30,以部门为单位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图书行政楼科研处1610室。

(三)联系人:郑岩     联系电话:2663715

 

特此通知。

 

附件:组织申报2017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相关文件 

 

护理学院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