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人事处工作安排,现定于11月19日在我院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各相关部门参加2017下半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预报名人员。
二、测试时间、地点
11月19日全天。按照指定分组(详见附件)及指定考场进行测试。
三、具体要求
(一)参加测试人员需准备jpg格式免冠近照一张(电子版,尺寸390*567),用“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命名,于11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照片电子版报至办公室。
(二)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测试参考教材《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进行测试。
(三)请参加测试人员于11月19日8:30入场,并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或关闭。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