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绩效评估办法(试行)》文件已实施三年,对学院教学、科研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根据组织绩效近三年实际运行情况,请各一级指标责任单位及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十三五”发展规》、《齐齐哈尔医学院2013~2014、2014~2015、2015~2016学年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绩效评估报告》等文件精神及各单位实际情况对《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科研单位组织绩效评估办法(试行)》文件提出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11月24日11:30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标红色或添加批注)报至办公室。
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