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职责

发布者:oranges发布时间:2017-11-27浏览次数:120

各相关部门:

为适应新形势下护理学院宣传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职工通讯员管理,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各部门宣传报道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拓宽新闻传播渠道,保证宣传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为学院专业认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各部门负责人确定为通讯员。

二、各部门通讯员具体职责:

1.收集信息。通讯员应根据宣传工作要点,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和反馈等工作。

2.撰写稿件。稿件内容包括报道本部门在党建、教研室活动、集体备课、教学科研信息统计、学生管理、大学生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稿件要求主题鲜明,文笔通畅,内容充实、生动,具有思想性、时效性和可读性。新闻稿件务求真实,准确。

3.信息发布。通讯员负责下载稿件审批表,填写完整同时将本部门撰写的宣传报道报送办公室,副院长初审稿件、签字,党总支书记、院长终审稿件、签字。同意发布后由办公室发布到对应网站。

4.报送时间。通讯员在上报新闻稿件之前需认真校对,以防内容错漏;全院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一个工作日上报,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两个日内上报。

三、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