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106

各教研室:

为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功能和效益,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条件,请各教学单位在安排好计划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面向全院学生开设具有一定综合性、创新性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现将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24-8日,拟申请进行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教师,请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书》,《实验材料购置申请表》一式四份(每份申请书后附一份材料购置申请表),经二级院(部)审核后,于128日以院(部)为单位将申报书、材料购置申请表与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科(图书行政楼1312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577279683@qq.com

21211-15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31218-22日,论证通过的实验室开放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申报书和材料购置申请表,以院(部)为单位将最终版申报书、材料购置申请表与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41225-29日,教务处将通过论证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布,将《实验室开放项目材料供应计划表》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材料购买。

5、本次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范围为2108年全年,即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申报书不需确定具体开放时间,标明开放学年与学期。

二、具体申报要求

1.实验室开放项目16学时为1学分,每个实验室开放项目不得超过16学时。

2.跨学院(部)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按实验室所在学院(部)进行申请。

3.每个实验室开放项目只允许配备一名实验指导教师;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分组的项目,可按组数增加实验指导教师,但教师总数不得超过总组数。

4.对实验室开放项目提供实验材料购买经费不超过1000/项,只予以购买实际需要的普通低值易耗品及普通实验试剂,不予以购买高值消耗品、危化物及与实验内容无关的办公用品,不予以购买用量较少,招标周期较长,购买困难的实验试剂及实验用品。

5.填报《实验材料购置申请表》时,必须事先询价再填写,申报实验材料价格如低于实际价格的60%,则不予购买。

特此通知。

注:各教研室于127日下班前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书》,《实验材料购置申请表》一式四份(每份申请书后附一份材料购置申请表)报送至教学科研科。

  

护理学院

2017124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