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8〕2号)的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其他:(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以上机构或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5.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按照省规划办要求,我院可申报8项,其中至少有4项课题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另可额外推荐1名参加省里教育科研培训的一线教师(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主持申报直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和推荐。
6.本年度申报重点课题的可以同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7.各单位须组织初评,并填写《申报教研项目初评情况记录》(附件4)。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复评择优推荐,评审时间:2018年3月7-8日。
二、材料要求
1.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4纸打印后用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稿。
2.填写《专家盲审表》(附件3)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
3.要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上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
特此通知。
附件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18年)..doc
教学科研科
2018.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