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3]147号)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成果的推广工作,现通知各单位组织本部门人员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统计本单位论文情况,及时上报。
一、要求:统计2017自然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论文(一篇论文只能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统计一次,不可重复统计)。另外在《齐齐哈尔医学院认定的国内教育科研期刊目录》规定内的一类和二类期刊发表的论文在课题研究经费不足时给予报销版面费,在一类期刊发表的论文给予相应奖励。
二、本次论文统计作为各单位组织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同时作为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未按规定上报的论文在组织绩效考核时无效。另外符合报销规定的论文请在2018年3月19日到图书行政楼1211房间登记,同时提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版面费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单,履行报销手续,联系人:马飞、刘富,联系电话:0452-2663680。
三、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17:00前。
特此通知。
教学科研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