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4-02浏览次数:109

学院直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要求,结合学院校历安排,经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医学院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