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直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要求,结合学院校历安排,经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医学院
2018年4月2日
学院直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要求,结合学院校历安排,经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医学院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