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协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4-17浏览次数:109

各相关单位、部门:

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1860号)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中国科协优秀科技工作者。为做好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默默无闻,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三)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工程技术、科技扶贫、农林推广、科研辅助、医疗卫生、水文气象、科技类课程教学等科技事业的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边疆、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四)得到本地区党委政府认可或关心关怀的先进模范科技人物,事迹感人、鲜活,具有突出的代表性、广泛的影响力和传播价值。

二、推荐名额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分别推荐老科技工作者代表(60岁及以上)、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60岁以下)共6名,并视贡献、影响力大小排序。年龄计算截至2018530日。

(二)学院推荐到黑龙江省科协1-2人。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1841815:00前提出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并报送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版)。

 附件1: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推荐表.doc

 附件2: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doc

   




科研处

201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