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4-19浏览次数: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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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的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组织2018年上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重点及备案课题(含规划及青年项目)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必须有采用证明,否则省规划办不予受理。

2.2011年、2012年立项的课题本次必须结题,不提交结题或结题未通过的,省规划办将予以撤项。

3.提交汇编材料电子稿PDF文档一份。

4.纸介材料:重点课题提交结题汇编材料5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3);备案课题提交汇编材料2份(参见附件3)、《结题申请·审批书》3份、研究报告1份(2万字以上)、采用证明1份。

5.需提交结题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

二、时间安排

1.523日,结题材料按要求装订好上报评估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稿PDF文档一套。

2.525日,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成果鉴定,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推荐或等级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返回修改并延期结题。

3.61日,结题申报材料上报省规划办。

三、其他要求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详细研究课题鉴定评审标准(见附件),做好课题的结题工作。521结题材料及结题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9),纸介材料报送教学科研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18年上半年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说明.pdf

     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doc

     3重大、重点、专项课题汇编材料装订格式.doc

     4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doc

     5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免于鉴定条件.doc

     6研究报告参考格式.doc

     7课题经费决算表模板.doc

     8课题开题报告书(省规划办2017年修订).doc

     9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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