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8〕17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8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新入职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管理、实验技术、教学辅助、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已受聘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次培训。
(二)高等学校“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三)新入职未聘专业技术人员如已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二、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
2018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学员登录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hljgszx.com)点击“高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进入岗前培训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同时上传1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统一要求为jpg格式,尺寸必须为150×200像素,图片小于30kb,否则后期准考证无法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网上报名页,并及时交与所在单位师资管理部门。
(二)准备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打印页(现场审核通过后,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7日前上交人事处);
2.补考人员材料:补考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内容采用打印形式填写。(签字部分手签,不得采用打印形式,否则视为无效)。(本次培训只承认2017年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
3.免修材料:免修申请表一份,内容采用打印形式填写。(签字部分手签,不得采用打印形式,否则视为无效。)后附:高等学校“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部分学院人事处审核后返还;
4.“报名汇总表”:各单位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统计并填报《2018年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名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Qyszk@qmu.edu.cn信箱。
(三)报名审核
各单位携带汇总表及学员个人材料按以下时间报送学院人事处师资科进行现场审核。
4月25日 8:00---11:00学院本部各单位
4月25日 13:30---15:30 各附属医院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
四、培训形式及相关事宜
(一)通识培训
1.培训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和选修课(详见附件1)。
2.培训要求:
(1)学员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必修课程和不少于20学时的选修课程后,方可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必修课中高等教育学修读情况不少于20学时,高等教育心理学修读情况不少于20学时,高等教育法规修读不少于10学时、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不少于10学时。
(2)补考学员,需完成补考科目的补修和选修课程的补修。即: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学员,需完成本门课程20学时的必修学时和5学时的选修课学习,方可参加补考;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单科补考学员,需完成本门课程10学时的必修学时和5学时的选修课学习,方可参加补考。
(3)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修学员,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需分别修满10学时并完成共10学时的选修课学习,方可参加考试。
3.培训时间: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7月1日后网络培训系统关闭,未修满学时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岗前培训考试)。2018年7月1日-7月10日为自学复习阶段。2018年7月初,打印准考证备考。(具体时间7月初通知)
4.培训网站:黑龙江省高师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hljgszx.com)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管理系统。
5.教学大纲:参照原国家教委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执行。
6.考试时间:2018年7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2018年7月初在培训管理系统发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7.考试形式:全省统一考试,以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考试科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法规。其中,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为闭卷考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高等教育法规为开卷考试。
(二)校本培训
1.培训内容:校本培训内容包括校史校情、校规专题、教育与教学评价及教师职业能力教学实践培训等。高校教师职业能力教学实践培训实行小班教学。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每班配备一名班导师,聘请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班导师负责班级考勤和教学内容,组织学员写教案、集中备课、制作ppt、微格教学、试讲、说课、评课和组织学员做公开示范课等,使其达到能够独力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2.培训形式:面授培训与实践能力测试
3.培训时间:拟定2018年5月中旬。
4.培训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培训要求:
(1)严格考勤制度,上课出勤占总成绩的30%,旷课达三分之一者视为培训不合格。
(2)未达到教育教学能力培训要求者视为校本培训不合格。
(3)校本培训结束,学员提交书面总结(电子版及纸介),字数不少于3000字。
(4)通识培训、校本培训全部合格者发放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校本培训具体方案请于5月上旬关注我院网站)。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岗前培训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及时宣传通知和安排到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络报名和报送材料。
(二)通识培训、校本培训全部成绩合格者颁发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是新教师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及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主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超 韩金伟 电话:2663336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rar
201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