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105

各有关人员

2018年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中医基础研究

中医理论的继承创新研究以及结合临床开展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医药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及大数据开发。

(二)中医临床研究

1.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技术研究;

2.突出中医药特色的理论创新研究;

3.中医治未病及康复的手段和方法研究;

4.适合中医药临床特点的疗效评价方法研究。

(三)中药研究

1.中药的基础研究、临床应用、中药材道地性、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中药材种养植和综合利用研究。

2.基于我省道地或大宗中药材和药用植物的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药食同源食品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单位;

2.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及配套经费;

3.由两家以上单位合作联合申请科研项目的需附合作协议。

(二)申请人

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限报1项,已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允许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须认真填写《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合同书)》(附件1),一式6份,统一用A4型号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请勿用塑料及彩色封皮。

(二)需提供查新检索证明。查新检索证明须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查新检索资质单位(附件2)出具查新检索报告件,日期为2018412日以后。涉及使用实验动物的课题,需在申请书上注明实验动物的来源,同时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合格证书。

(三)我院今年可以申报3项。

请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3)于2018517日前报送至教学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教学科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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