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黑龙江省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现组织申报“黑龙江省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科研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时限: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之间的教育科研成果。从未申报评奖的作者,其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也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在此时限内,我院师生员工在国内公开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未公开出版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1.纸质材料:(1)《申报表》1份,成果介绍页需为匿名;(2)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3)佐证材料原件1份(学院验证后返还),匿名复印件1份,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4)青年作者申报成果需提交本人及合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电子材料:(1)《申报表》1份;(2)成果主件1份,尽可能提交Word文档(每个容量不超过2M),论文可提供PDF文档。
学院对申报材料(年限、匿名、佐证、份数等)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推荐到省高教学会,省高教学会组织初评。
省高教学会原则上不予退还申报材料。
四、申报方式:材料报送至教学科研科。同时报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推荐统计表(附件5)纸质及电子版。
五、评审费用:学院审核不收取费用,省高教学会根据省社科联要求,每项成果收取评审费200元。评审费随申报材料上交,学院统一汇款至省高教学会账户。
上报材料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28日。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组织“黑龙江省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初评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省社科联《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省社科联《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5:省高教学会《黑龙江省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推荐统计表》.doc
教学科研科
2018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