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5-16浏览次数:115

各院、部: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8625日至201876日,为进一步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晓杰  崔光成

副组长: 张淑丽  宋耀新 云长海  李静平  尚天歌

成   员: 张春庆  孙   贺  徐   辉  白艳晶  王秀清  孙立强  

各院(部)院长(主任)、书记、副院长、各临床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秦伟(兼)

成 员: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校期末考试的总体协调工作

二、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学生的考前教育,各院、部要对考务工作的各环节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反馈。各项工作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齐齐哈尔医学院试题、试卷管理细则》执行。

三、监考安排

1.按教务处下发的考试安排,各单位请自行安排监考,监考教师名单(标注性别)在考试前两天报到组织考试单位相关部门,以便其安排监考工作。

2.请各教学单位负责监考教师的考场安排,不得提前通知教师所监考场,各单位考前在主楼北区115教室公布监考安排。

四、试卷收发

考务室设在主楼北区115教室,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到主楼北区115教室做考试要求、公布监考安排、分发试卷等工作。

五、考场秩序及违纪处理

1.监考教师要严格维护考场秩序,发现作弊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没收试卷及违规物品,在“考试违纪处理报告单(一式三份)”上如实记录违规事实;违纪学生的物品及“考试违纪处理报告单”在考试结束后立即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考试违纪处理报告单”和考场监考教师如实填写的“违纪情况叙述记录”在考试结束当天交到教务处考试中心。

2.教务处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处分(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院政发[2017152号文件和《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院政发[2017149号文件执行。

六、巡考安排

1.本次考试实行二级巡考制度,各二级学院、部为一级巡考,学校为二级巡考。

2.教学单位巡考组成人员要求三人以上,由教学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教务科长)、辅导办主任等组成,人数不够的单位,教研室主任也可以参加,主要负责本单位组织考试课程的考场巡考。

3.学校巡考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抽查各院、部监考、巡考执行情况。

七、对学生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无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同学请尽快补办,或到辅导办出具学生身份证明。

2.学生参加考试时不得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如有携带请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考试相关复习资料不能放在学生座位周边,应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如在学生身上或学生座位周边发现上述物品按违纪处理。考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不能进入考场。

3.学生参加考试答选择题时,所选答案要用碳素笔填写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如果不涂、填涂不标准,出现考分有误,由考生本人负责,选项如有涂改,按该题错误计算,不得分。

4.考生参加级英语考试时,要携带调频收音机,听力部分采用校园调频电台播放,频率为72.5MHz。外语部要提前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做好外语考试听力放音准备工作。

八、补考安排和补考报名安排

补考预计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行通知。补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九、其他

1.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于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考生,可交由保卫处依据规定处理。

2.后勤管理处负责期末考试期间机房电脑和教室的持续供电。安排好考试期间大教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3.各二级学院督促勤工助学学生做好小教室的清扫工作。

十、考试预案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考试准时进行的,取消当天考试安排,考试另行安排。

举报电话:13504522752   13604827633   18946279298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提前考试安排-学生版.xlsx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学生版.xls

附件3:学生身份证明.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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