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103

各相关人员

根据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列入“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并如期完成全部研究工作,达到项目设计目标的课题,均可申请结题鉴定。

二、结题材料:

1.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版1份;

2.公开出版的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文章、著作、课件等出版物佐证材料原件1份(学院复验盖章后返还)、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3.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其他各种成果原件1份(学院复验盖章后返还)、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三、时间安排:

618之前上报结题材料。

619-22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签署评审意见。

625日,学院统一将结题材料邮寄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学术部。学会组织评审和评奖。

四、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结题要求准备结题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2.学会收取课题评审费,每项课题200元,与结题材料一起上交,学院统一向学会汇款。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3-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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