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调动广大教育管理者的才智,现决定启动2018年院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并开展上半年结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结题范围:2017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并且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结题材料要求参见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3〕147号)(见附件9)。
2.材料要求:
⑴课题主持人须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提出结题的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教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⑵课题材料装订本一册,内含:立项申请书、任务下达书、开题报告、研究报告、论文或著作的复印件(各单位须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调查问卷样表、工作记录本等,装订材料请按照结题材料模板顺序装订。
⑶结题采用盲审制评审,按照随机双盲规则进行。
3.项目调整或延期:
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项目成员调整及延期的项目需填写相应申请单。
4.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结题初审工作,并填写结题汇总表一份(注明“XX部门结题汇总表”),项目成员调整、延期申请(请到评估中心网站下载)和结题汇总表纸介材料和电子版请于6月15日17:00前报送至教学科研科。
二、立项要求
1.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申报的立项课题,应依照《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52号)(附件8)具体要求申报立项。
2.本次立项根据每个单位的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其他实际需要,总数不作名额限制。
3.本次立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
4.各单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择优推荐项目。
5.学院将采用盲审制进行评审,按随机双盲规则进行。
6.材料要求
⑴立项申请书三份、汇总表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汇总表请注明“XX(部门)立项汇总表”。
⑵立项申报材料(立项书、盲审表、汇总表)电子版。
⑶申报人需准备5分钟答辩PPT,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⑷上交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17:00。
特此通知。
附件5: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盲审.doc
附件6: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docx
附件8: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教学科研科
2018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