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8浏览次数:107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218号)的文件要求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全体在职人员。

二、自查内容

1.各部门对教育部“红七条”、省教育厅“十禁止”的贯彻落实情况;

2.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工作安排

1.请根据通知要求,展开全面自查,围绕督查内容深入检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可行的长效整改措施,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将总结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30日17:00前报送至办公室。

2.全体人员签署“红七条”、“十禁止”承诺书。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红七条).doc

附件2:《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doc

附件3:《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doc

附件4:护政发[2018] 9号护理学院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5:护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红七条”承诺书.doc

附件6:护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承诺书.doc  

                                      办公室     

                                2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