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临床教学基地:
根据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医学院2016-2018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的通知(院政发[2016]187号文件精神,由各教学单位及临床教学基地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展学生评教工作,原则上做到随堂评估;学生评教占评估周期综合评估权重的25%。为协助各教学单位做好此项工作,可选择使用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2014、2015、2016、2017级学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为我院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的教师。
二、评教方法.
学生利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对完成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密码默认为学号。评教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7月6日。
三、评教组织
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微信扫描二维码,须在期末考试前完成对授课教师的评价工作。请各单位辅导办(学生科)做好学生评教的宣传动员工作,保证全员评教。
四、评价结果
本系统评价结果计算按课程性质、教学任务学时数、教学任务人数三个维度进行数据分类,通过数学模型进行数据降噪和归一化处理,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性。
五、其他
使用其他方式进行学生评教的教学单位,请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将评价指标、组织程序、过程材料及评价结果报送评估中心备案。
工作联系人:傅嫣然,电话:2663680
特此通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8年6月12日
附件: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评教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