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17〕9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8〕28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省教育厅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附属医院、机关经初评择优向学院推荐一项。学院组织评审后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立项数量分配表》(附件3)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重点支持硕士授权学科及拟申报学科。
2.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立项范围参照《2018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2)。
3.正承担省级教育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报一般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申报重点委托项目的主持人应从事过相关工作或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
4.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5.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或重点委托项目汇总表(附件4、5)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立项申报书(附件6)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专家盲审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提交加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字的复印件一份。
二、结题验收要求:
1.结题范围:已经完成研究的2017年度一般研究项目。
2.须提交的结题材料:
(1)《2018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装订成册的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含:封面(附件9)、结题验收书(附件10)、立项申请书、1万字以上的项目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目标、计划和建议等)、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它证明材料,各单位负责审核原件,提交加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字的复印件)。
三、人员调整及延期要求:
申请人员调整或延期的项目,须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附件1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附件12)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上交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16:00前报送材料至教学科研科(申报立项项目各单位择优推荐一项),特此通知。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的通知.pdf
2.2018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pdf
4.2018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汇总表.xlsx
5.2018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汇总表.xlsx
8.2018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教学科研科
201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