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编外职工提供办理养老保险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7-11浏览次数:96

各相关部门:

为了规范编外用工人员的养老保险管理,保障编制外职工的切身利益,准备为编外职工办理参加养老保险,请各相关部门按照附件中的人员名单,收集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式两份,于712日上午1130前送到办公室,用于办理养老保险。

 

附件:编制外参保人员名单.xlsx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