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院政发[2012]79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系管理的实施意见》(院政发[2013]1号)、《护理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护发[2017]11号)文件精神及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2017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与标准,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本人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肃认真地做好护理学院的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护理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 音 厉 红
副组长:李 强 李桂玲
成 员:张伟新 唐美玲
下设护理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伟新(兼)
成 员:杨 慧
二、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绩效考核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9月10日 | 绩效考核工作启动 | 高音 |
9月11日~13日 | 被考核职工所在教研室完成审核相关考核表及准备佐证材料 | 教研室 主 任 |
9月14日 | 上报个人考核登记表及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教职工上报个人年度工作情况总结(纸介和电子版)并公示 | 张伟新 |
9月17日 | 审核教学工作量和学术考核相关材料,个人述职,进行民主测评并核算分值 | 唐美玲张伟新 |
9月18日 | 量化计分并公示 | 张伟新 |
9月20日 | 院长办公会确定考核评议得分和考核等级意见并公示,完成护理学院考核工作 | 高音 |
9月21日 | 上报护理学院各类考核结果汇总表及绩效考核工作总结 | 高音 |
护理学院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