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第三批省哲学社科项目结题(鉴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2、含有变更审批表的项目,请将变更审批表的批示复印件附在结项审批书数据页后面;
3、附文献查重报告(提交报告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附在结项审批书数据页后面),最终成果查重率控制在30%之内,总体结项材料查重率控制在50%之内;
4、应用类项目提交成果应用转化证明(附在结项审批书数据页后面);
5、最终成果(含论文复印件)一式4份,其中1份实名,3份匿名;
6、最终成果简介一式4份,其中1份实名,3份匿名;
7、结项材料提交电子版,每个项目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8、本次结题不包含2017年年度项目,但受理专题项目;
9、各单位认真填报结项汇总表(见附件2),证书打印信息以汇总表信息为准。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9月7日11时前把结题材料纸质版(含电子版)报送学院科研处(行政楼1610室),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