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齐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享受齐齐哈尔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我院2018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及名额
1.推荐对象:在教育、科技、卫生等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已享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参加市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
2.推荐名额: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四医院)、附属第三医院、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各推荐1人。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向市人社局推荐5人。
二、推荐条件
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贡献和产学研取得的实际效果,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推荐材料
1.综合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自然情况、现实表现、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
2.同行专家的推荐1份。2名同行专家分别对推荐人选业务及学术水平、成果及主要业绩进行证明和评价,文字限150字以内。同行专家是指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市级以上专家。
3.个人业绩简介1份。简介要严格按格式书写(详见附件2),文字限300字以内。
4.《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详见附件3)。
5.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凡要作为评选条件的成果、奖项、论文、著作等都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整理成册(可暂不胶装),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申报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
推荐材料按A4规格上报并附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推荐材料于11月22日11:00前报送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享受齐齐哈尔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