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2018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94

院直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齐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享受齐齐哈尔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我院2018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及名额

1.推荐对象:在教育、科技、卫生等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已享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参加市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

2.推荐名额: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四医院)、附属第三医院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各推荐1人。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向市人社局推荐5人。

二、推荐条件

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贡献和产学研取得的实际效果,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推荐材料

1.综合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自然情况、现实表现、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

2.同行专家的推荐1份。2名同行专家分别对推荐人选业务及学术水平、成果及主要业绩进行证明和评价,文字限150字以内。同行专家是指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市级以上专家。

3.个人业绩简介1份。简介要严格按格式书写(详见附件2),文字限300字以内。

4.《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详见附件3)。

5.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凡要作为评选条件的成果奖项、论文、著作等都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整理成册(可暂不胶装),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申报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

推荐材料按A4规格上报并附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推荐材料于11月2211:00前报送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享受齐齐哈尔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个人业绩简介范例.doc

附件3:专家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4:封面及目录范例.doc

 

                          办公室    

                         2018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