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课题调研及行政差旅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11-22浏览次数:113

 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差旅费报销相关手续,加强财务管理,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科研课题调研及行政差旅费报销相关要求:

1. 科研课题调研差旅费报销需写明具体调研内容,提供调研情况说明或调研报告。对“差旅费报销单”中,出差事由只写“调研”、“学术交流”等无法认定实质内容的,财务审核不予通过。

2. 行政外出办事差旅费需明确具体办事地点和事项,禁止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费报销。


齐齐哈尔医学院财务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