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02-26浏览次数:97

各基层党委、总支,院直各部门:

新学期伊始,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提升服务水平,现就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重申如下:

1.全院教职工须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上下班。

2.全院教职工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应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拒绝“慵、懒、散”等现象。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各部门负责人是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负责人,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做遵守纪律的表率。

4.机关各部门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师生要求办理的事项,能办理的一定办好,不能办理的要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5.学院劳动纪律督察组将对各部门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纪检监察处  人事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