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激励全院广大女教职工在各自岗位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充分调动女教职工在“三全育人”工作中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院工会决定评选2019年“十佳”女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岗且工作三年以上的女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合同制)。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钻研业务;
2、工作态度端正,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三全育人”工作中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在学风、教风、校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4、在学院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岗位上业绩突出,在学院组织绩效考核中获得良好以上;
5、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家庭和睦,敬老爱幼,科学教子,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评选。
2、评选名额:每个基层工会评选出1名十佳女教职工,原则上在优秀的一线女教师、女职工中评选(处级女干部不参加评选),对照评选条件,等额推选候选人并报送事迹材料,填写表格(附件)。
3、请各部门工会务必于
4、学院工会与女工委员会联合复审,评选出2019年学院“十佳”女教职工并予以公示,“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十佳女职工审批表.doc
齐齐哈尔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