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章》规定:“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团办经济实体创收、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理收入。 缴纳团费是每个共青团员的义务和职责。为了切实建立起科学的团费管理机制,保障团费合理地收缴和支出,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团费的收缴制度
1、团员应按期主动缴纳团费,标准为0.10元/月,组织委员应做好收缴工作,每半年集中上交团总支组织委员处。团员一次交纳团费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2、各团支部在收缴团费时应认真细致地填写团费月份缴纳名单,一式两份,上交团总支一份。要求团支部将学生名单按共青团员、共产党员、非团员写明,以便团总支做统计、汇总工作。
3、团总支收到团费后,要及时清点,并在团支部团费缴纳名单上签名盖章。在将团费全部收齐后,以50%的比例上交大学团委,并签字盖章。
二、团费的支出制度
1、团总支将团费用于订阅共青团工作的报纸、杂志、书刊等;用于团总支举办的各种共青团活动的费用;用于团内的各种宣传、奖励、表彰费用;用于团内的基本建设等。
2、团费的使用需事先提出经费支出计划,由团总支书记审批,记帐员填写记帐凭证,出纳员支出现金,分别记帐。团费的使用情况每学期要统计一次。
共青团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团总支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