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工作章程

发布者:王坤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1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团总支团工作的顺利、有序、高效地开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特制定《共青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团总支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二条团总支应严格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所赋予的权利、义务,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团总支应领导所在年级全体团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团委的中心思路开展工作,加强对全体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关心广大团员的学习、生活、纪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的活动,加强对团支部、团干部的考核与监督,为推优、评优、和学院的各项评比提供公平、公正的参考资料。

第二章组织成员、机构、组织制度、职责

第四条团总支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班级设团支部。

第六条各年级团员、团支部为团总支的成员(支部书记为团总支委员,)必须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本章程的各项义务,必须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团总支工作实行书记负责制,有权召开团总支会议、各级支部全体会议、支部扩大会议、全体团员大会。

团总支会议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组成。总支成员会议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班级团支部书记组成。

全体团员会议由全体团员组成。

第八条团总支各成员职责:

团总支书,领导监督团总支成员及各班团支部工作,对本年级团工作负总责。

团总支副书记:辅助团总支书记作好团总支领导工作,参与团总支的各项决策,并积极传达与执行。

 

 

第三章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原则、职责

以班为单位成立团支部,支部书记和委员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支部书记:负责团内的上传下达及支部内全面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二)宣传委员: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理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人物,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组织委员:发展团员,监督支部团员的工作,负责支部团员的日常考核、考勤的记载、归档工作等。

第九条各班团支部认真贯彻团总支已通过的决议,自觉遵守团章和团总支的各项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团支部应依据团章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议事制度,每学期对团小组长书面工作评定,对于团员组织发展、推优、各级评优提供公平、公正的书面意见及群众评议。

第十一条基层团支部下设若干团小组,团小组是开展团工作的最基层组织,设组长一名。职责如下:

(一)负责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传达上级精神和任务,执行团总支、团支部的各项决议,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二)负责对小组成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记录、工作评定,对本组团员的推优、评优做出书面意见。

(三)学期末书面汇报小组团员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团总支工作的开展在团委的领导以及广大团员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三条

(一)书记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行使决策权,并对全体团员负责。

(二)总支成员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讨论团的工作,听取各团支部汇报,并对各班团支部工作行使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三)组织部长和宣传部长分别领导各团支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有权召开各个支部组成的组织委员会议,宣传委员会议。

(四)团总支可视情况而定召开各级支部全体会议、全体团小组长会议、全体员会议,布置、听取团的工作。

第十七条各班团支部应每学期以书面报团总支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每月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作出计划,以书面形式报于团总支。

第十八条团总支应每月作出上月工作简报。

第五章干部的任免和考核制度

团总支会议召开实行例会制度,如有必要可临时召集开会。

 

           

 

共青团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团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