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医学院第六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护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04-08浏览次数:98

各教学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2017]27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我院第六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理论教学任务的在岗专任教师包括附属医院具有教师系列职务的临床教师。如未有符合条件者,不予评审。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2.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评选周期内,连续面向本科生授课,年均达到教学基本工作量的要求。

3.潜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注重并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学院有显著影响,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全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应积极参加课程建设、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撰写“三导向”系列教材、培养中青年教师等工作;积极参加班主任工作、志愿者活动及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课外活动。且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连续两个周期获教学质量优秀奖或教学质量标兵奖,受到学生和同行的高度评价。

4.近五年取得以下业绩成果:

⑴获省级(省教改工程、省规划办、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中国高教学会等)或以上级别的教育科研立项并结题。

⑵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前五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或学院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主持)、二等奖2项(主持)。

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院认定的一类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⑷主持省(部)级以上指令性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指令性科学研究项目2项(只限于公共课教师);或主持省部级以上子课题,需鉴定项目协议并进账资助经费20万元以上;所有项目需结题并通过相应部门组织的鉴定。

⑸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论文被SCI\SSCI\EI\ISTP等四种科技文献检索系统收录;或在SCI等四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1篇,同时在中文核心期刊、CSSCI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发表论文3篇(只限于公共课教师)。

⑹编写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1部,本科教材担任副主编或专科教材担任主编;或担任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出版教材1部;或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撰写具有学术价值著作1部,或本人编写部分在10万字以上;(以上教材、著作须为学院界定范围内的出版社出版)。

⑺获省(部)级三等以上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1项,其中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获奖人);或厅(局)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两项(第一获奖人);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二等以上奖1项(第一获奖人)。

⑻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第一发明设计人)。

⑼担任导师培养硕士以上研究生,且该研究生须毕业。

(二)注意事项

以上评选条件中1-3条为必备条件,第4条⑴-⑶中须符合2项,⑷-⑼中须符合2项。附属医院(含非直属附属医院)原则上按照评选条件中的1、2、3和4(⑴-⑶中符合2项评审。

候选人推荐表填写内容应遴选符合评选条件的内容,如有课题、论文、著作、各类获奖等内容的级别、名次、出版单位等不符合评选条件1-4条的要求,不可填写。

三、日程安排及工作内容

1. 4月8日-4月14日,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审核。

2. 4月15日-4月19日,各教学单位评选、推荐,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推荐结果。

3. 4月22日9:00前,各教学单位将推荐结果及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4. 4月24-26日组织学院评委会专家评选推荐。

5. 4月26日-4月30日评选结果公示。

6.各教学单位请在4月22日9: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7份。

(2)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1份。

(3)评选推荐材料集1本,用塑料拉杆夹装订,内含符合各条评选条件的重要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在扉页编制目录。

7.联系人:刘春苗;联系电话:2663905;邮箱:2902023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doc附件2: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附件3: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