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组织申报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其他类别课题,但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1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完成时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为,应用决策研究课题在2-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3.资助额度: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
4.因目前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尚未下发,此次课题申报为省规划办根据2019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提前组织申办,只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其他类别课题,不含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如出现与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求为准进行修改。
申报书中填表日期与落款时间保持一致,在2020年1月20日至2月20日期间任选。
5.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文件中的第7条,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二、材料要求
1.《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论证活页6份。同时上报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2.要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
上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请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ypgzx@qmu.edu.cn,联系人:傅嫣然,联系电话: 2663680。
材料报送地点:图书行政办公楼1211室。
特此通知。
2.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3.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
4.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 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pdf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