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9〕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0年度重点课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其他:(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以上机构或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5.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按照省规划办要求,我院可申报16项,其中至少有8项课题的主持人为专任教师(一线教师且不兼任行政职务),保证其研究的课题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各单位限额推荐,推荐数目详见附件,推荐数不得超过限额数。学院最终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和推荐。学院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6.本年度申报重点课题的可以同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7.各单位须组织初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终评,择优推荐,评选形式为现场答辩。
二、材料要求
1.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稿),本次上报可以用A4纸打印,经学校通过学校终评同意推荐后再用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
2.填写《专家盲审表》(附件3)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
3.要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4)。
上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特此通知。
护理学院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1.20191111黑教科规办【2019】5号.pdf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2020年).doc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20年).doc
4.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5.立项限额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