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直属各单位、部门:
按照学院整体工作安排,依据学院《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事宜的补充规定》(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19年12月9日9时前,将2019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论文、调研报告统一上交科研处。各附属医院于2019年12月11日9时前将加盖公章的主论文及调研报告专家评议结果(含电子版)上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
1.主论文是指一篇能代表本人从事研究领域中发表的最高学术水平科研论文。
2.学院学术委员会只对主论文进行1次评议,请拟晋升人员认真选择文章进行答辩。
3.科研处只接收院本部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机关行政拟晋升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主论文;拟晋升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还需提供研究报告。其他人员材料由所在二级单位评审上报人事处备案。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人事处
2019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