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9]150号)文件精神,现向全市开始征集2019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鼓励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原则。争取更多用于解决我市实际问题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成果。引导科技人员将学术兴趣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加强应用基础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关键技术问题。
2、坚持聚焦科技培养科技人才的原则。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发挥好对青年博士的引导培育作用,支持一批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
1、齐齐哈尔市医疗卫生单位与学院合作申报临床科研基金项目,需选取院本部副高职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已授权学位点申请人员除外)为项目第二负责人进行合作。
2、要求我院硕士生导师在聘任期内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临床科研基金项目,作为下一聘期依据。
3、申请人认真阅读《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9]150号)(见附件1),于12月20日11时前在科研管理系统完成填报并上传申请书(附表)(见附件2),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3。教学科研科于12月23日11时前完成机构审核,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采取网上专家评审的形式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网上公示,经学术委员会专家讨论确定受基金资助的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1院政发[2019]150号.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pdf
科研处
2019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