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评审的实际情况,现对学院推荐2019年度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单位初评阶段调整为2020年1月2—3日,1月6日中午11点前报送材料到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1211室;
学院评审阶段调整为2020年1月7日-8日,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
二、答辩要求:
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内容主要包括成果简介(用精炼的语言描述概况成果内容)、解决的主要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包括研究方法、教学实施过程,如具体班级、课程、步骤、效果)、成果的创新点、推广应用效果(应用证明等支撑材料)、依托课题、出版专著、教材及发表论文等情况。
三、其他:
1、省教学成果奖推荐鼓励广大教师联合申报,可以以一等奖获奖材料为主,整合其他获奖材料,但要突出实证材料的系统性,确保能够支撑本教学成果。
2、各申报教师要根据学院教学成果奖答辩时专家的建议,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特别是要写出获得的成果是什么,在教学实施或者教学研究过程中的具体人物、事件、效果等。
特此通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