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

发布者:王坤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124

第一章  基本章程

第一条: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学生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组织机构接受校学生总会和院团总支的领导,在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机构。

第二条: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本会的全体成员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学院团委联系学生的桥梁。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学院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该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同学工作,认真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 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亲自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时向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委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4.努力维护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三)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秘书长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们在校级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第二条:例会管理制度:

  (一)全体成员例会制度:

 1.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二)部长例会

 1.每一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三)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5.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6.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四)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五)考核标准

 1.迟到:无论因任何原因迟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四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2.请假: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要向主席亲自请假,请假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3.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者三次者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四章  档案管理制

 1.为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制定本条例。

 2.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平时发放的文件;调研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电子版。

 4.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

 5.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秘书处存档。

 6.各部将材料交到秘书处后,由秘书处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有缺损。

 7.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8.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处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第五章  奖惩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运作,加强学生会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体成的责任意识以及工作热情,特订立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细则:

   (一以每一学年为评定范围,综合考察个人在这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为学生会所做贡献的大小。

   (二)评定采取各部成员自评,主席综合评决的方式。

  三)学生会成员均可以在奖学金测评过程中得到一定的加分,加分以《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手册》中的有关条款为基本依据。

(四)如成员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对学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或工作长期不积极,对工作玩忽职守者,将酌情扣除10%—50%的加分,情节严重者,将不予以加分。

其他奖惩措施

学生会成员按规定、按要求出席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各项会议,负责任地完成各项任务,并注意态度,选择恰当的工作方法。对于无故缺席者或缺席理由不当者、对于累计迟到次数较多者、对于办事拖沓或办事不力而耽误工作者、对于对同学态度无理或不端正者、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者,学生会军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工作得力者、对于有突出贡献者,学生会均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学生会奖励包括表扬、部门内奖励、升职、学生会奖励、院团委奖励。学生会处罚包括批评、学生会内处罚、除名、学院通报批评。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的一切财物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由生活部购买,物品使用要登记,报销需持正规发票,而且报销经手人要进行签收,出现差错由当事人负责。

二、各部需对开展活动后剩余的可再用实物列出清单,实物及清单均有办公室保管,供下次活动使用,若有损坏,追究保管人责任。

三、大型活动费用支取:

    1、组织大型活动,由活动负责人将完备的活动策划书交由副主席签字,经主席批准后像学院提出申请,并到办公室备案。

    2、活动经费应该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

    3、活动结束后,由负责人一次列清活动实际开支清单,并签上负责人姓名,到办公室结账,退还或补足经费,办公室做好登记。

四、日常经费支取:

学生会日常经费由办公室负责保管,报账,记载。




                                                                           护理学院学生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