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2018-2021学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院政发[2019]120号)及《关于组织2018-2021学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开展了2018-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A级教师占实际参评教师的25%;任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绩效考核满分要求的80%以上;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的得分均≥85分;本周期“免督”教师的评价等级为“A”,成绩为2014~2016学年和2016~2018学年评价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B级教师占实际参评教师的65%;任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绩效考核满分要求的60%;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的得分均≥75分。
C级教师占实际参评教师的后10%;教学工作量和评价得分未达到B级。
护理学院按照文件各级教师比例要求,共评出A级教师3人、B级教师8人、C级教师1人(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7月14日-7月16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52-2663517。
护理学院
2021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