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行教研项目开题与中期检查的工作提示

发布者:HL_唐美玲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1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年52号])文件要求,请于近期开展教研课题开题与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提示如下:

一、开题与中期检查范围

    1.开题

院级项目:2021年院级立项课题(含三全育人专项)

省规划办项目:2021年省规划办重点课题

    2.中期检查

院级课题:2020年及以前尚未中期检查的项目。2021年立项且研究周期为一年的,由各部门在开题后择期进行中期检查。

省规划办项目:2020年及以前尚未中期检查的项目各部门择期自主进行中期检查。

二、工作要求

    1.开题与中期检查应以答辩或会议评审的形式进行,评审专家从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抽取,开题与中期项目5项或5项以上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5项以下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附属医院至少邀请2名学院本部评审专家。专家组评审时,注意项目是否存在设计不合理、项目组成员分工不明确、项目进展缓慢、存在教育伦理问题等情况并提出指导或整改意见。

    2.开题与中期检查后,各单位、部门对整体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开题情况汇总》《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情况汇总》。

    3.党政、教辅部门、非直属附属医院项目由评估中心组织开题与中期检查工作。

三、其他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提醒项目团队注重课题过程资料的积累、整理与存储,及时填写教研工作记录本。教研经费需合理使用,研究期间仅可以进行一次经费预算调整,在结题一年之内完成经费的报销工作。

请于10月11日前向评估中心提交《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开题情况汇总》《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情况汇总》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非直属附属医院与党政教辅部门请于9月30日前上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1份。

联系方式:电话:2663680,2663905,联系人:傅嫣然、刘春苗,邮箱:qypgzx@qmu.edu.cn,材料收取地址:图书行政楼1212室。

特此通知。

附件:

规划办--开题报告书.doc

规划办--中期报告书.doc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开题汇总.docx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汇总.docx

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研课题开题报告.docx

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doc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