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医教工疫防﹝2021﹞25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教育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部署和相关要求,教工管理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8月27日至9月26日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及10月计划汇报如下:
一、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9月总结
(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精神
1.发布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快速进入应急状态 从严加力做好高校防疫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教工管理组发布《关于从紧从实做好近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关于熟练掌握上课期间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全体教职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排查工作的通知》等,切实把保障教职工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工作落到实处。在学院紧急流调工作期间传达学院相关疫情处置通知6个,保证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二)常规开展每日全员排查及健康监测工作
1.常规排查。截至2021年9月26日,本校职工1325人,其中居住本市1312人、外省市11人(外省9人、本省外市2人)、海外2人。2021年7月至今外省市返齐累计416人次,均无不适症状。
2.特殊排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8月27日至今发布风险地区专项排查通知8个,累计排查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莆田市、泉州市、福建省全域、龙江县、哈尔滨市、巴彦县、绥化市等9个风险地区城市,排查出有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旅居史抵返齐教职工39人,其中龙江县2人、哈尔滨市36人、巴彦县1人;参与确诊病例流调的次密接教职工5人。排查出人员均已按属地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管控期满按照社区相关要求解除隔离。持续贯彻落实海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预返齐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现有海外访学研修和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教职工2人。
(三)及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3.信息报送。截止到9月26日,已上报全院教职工各类防控信息表606次5308个。
4.疫情统计表报送。每日上报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在校教职工情况统计表》《新增返齐人员情况表》《存在不适症状及预返齐人员情况表》《风险地区专项排查表》等4项报表;校内填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排查表》《全省高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日报统计表》《齐齐哈尔医学院疫情排查统计表日报》等3项报表。
(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5.宣传教育。具体包括:传达《新冠疫情防控——高等学校学生开学篇》《秋季开学全学段安全提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中国疾控中心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健康提示》等防控文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为什么要继续坚持戴口罩》、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等情况通报和提示信息48条。
(五)扎实推进教职工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和疫苗接种工作
6.组织在校教职工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加强在校工作人员管控,保障开学后校园安全稳定,9月14日组织全体在校教职工开展常规核酸检测,参检教职工1288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7.组织各部门开展秋季学期开学教职工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全面提升学院疫情防控组织协调和教职工应急处置能力,为筑牢学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线提供了有力保障。
8.持续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对照《黑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工100%全覆盖接种新冠疫苗,教职工累计接种新冠肺炎疫苗1299人,有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症26人,具体情况通报详见附件1。
二、10月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学院疫情防控要求,慎终如始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抓好秋季学期校园应急管理期间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继续做好全院教职工疫情排查、健康监测、信息上报、宣传教育等工作,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贯彻落实教职工出市域审批制度,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做好教职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杜绝教职工带“病”入校。
1.强化教职工疫情排查及出行管理。继续做好全院教职工疫情排查工作,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 “零报告” 制度。坚决杜绝疫情信息错报、漏报、迟报情况发生。要求教职工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出市域教职工继续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备案制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出市域期间要求如实准确向所在部门报告行程轨迹、健康状态等信息,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教职工市域外抵返齐或出现不适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
2.做好重点人员监测。及时了解掌握风险地区变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风险地区来返齐人员动态信息,重点做好市域外抵返齐人员管控。对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做好跟踪关注和心理疏导工作。持续贯彻落实海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预返齐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
3.继续做好教职工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对照《黑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工接种新冠疫苗,及时更新教职工疫苗接种工作台账,筑牢校园免疫屏障。
4.全面做好教职工防疫教育培训及舆情监测。围绕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学院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个人防护技能、应急处置流程、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采取线上、线下多途径面向本单位教职工开展疫情教育教学相关培训工作,做到培训人员全覆盖,不断提升教职工健康防护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处置各类情况,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pdf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4号】).pdf
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
2021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