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学生心理教育工作方案

发布者:王坤发布时间:2021-11-10浏览次数:121

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心理发展和专业学习,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护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院校培养目标为指导,围绕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预防和发展并重”的原则,全员参与,通过科学的教育方法对学生心理的各层面施加积极的影响,在达到促进学生心理发展与适应、维护其心理健康的教育目的的同时,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协调发展,推进学生的专业发展与职业发展。

二、工作任务

围绕“培育良好的性格品质、开发智力潜能、增强心理适应能力、激发内在动力、维护心理健康、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心理教育目标,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多种教育活动普及心理保健知识和心理调适方法,提高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在有效预防的同时,促进学生个体的心理发展。

对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对患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指导其寻求外界干预和到精神卫生医疗部门进行诊治,利用有效的措施和途径对学生实现干预、辅导与指导,有效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和障碍。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行为的预警和前期识别工作,并实施即时干预,尽一切可能阻止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心理危机事件,能够快速做出反应,按照有关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做好心理稳定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成立护理学院学生心理教育工作委员会,其职责是统筹领导护理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审定有关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规划,研究解决心理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场地和咨询设备等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心理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构成是:

主任:李强  高音

副主任:付桂华

成员:王坤 逄丽红 肖琼 吴禹 石丽萍  唐美玲 徐春苗 张艳  于丹丹

办公室设在辅导办,主任由王坤兼任,成员由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构成。

 2、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将心理教育有机融入到专业教育过程中。充分利用大学生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和大学生心理卫生、护理心理学、专业临床课程教学等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团体辅导与个别咨询、课堂教学与课外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教师教育与自我教育、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综合教育工作。

 3、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心理教育与辅导能力培训,不断充实、提高以辅导员为主体的心理教育工作队伍。支持、鼓励辅导员参加省教育厅或有关心理教育机构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辅导员的心理教育和干预能力;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开展兼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心理培训,提升专业任课教师的前期预警和识别功能,以及专业课教学的教育功能。

 4、完善学生班级心理教育工作体系。班级团支部设立心理委员,学生寝室设立心理信息员,心理委员和心理信息员互相配合,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班集体的心理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心理委员和心理信息员参加各种类型的心理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他们的预警能力,实现学生心理变化早发现早干预的预防功能。

 5、赋予校园文化心理教育功能,构建课外心理教育平台。在学生会下设立心理健康部,组织开展自我教育和伙伴教育活动,利用校园文化活动平台开展多种形式心理教育和辅导,达到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品质、锻炼人格的目的。

 6、有机安排《护理心理学》等专业教学活动,持续推动学生心理良性发展。将《护理心理学》和专业临床课作为团体干预的有效形式,在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的心理普查、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开展的《大学生心理卫生》教学等团体干预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护理心理学》和专业临床课的教学内容和时间,通过连续的理论教育,增强学生的职业心理素质和能力培养,做到不间断的团体干预。

 7、全员参与,为心理教育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在做好相关人员培训的同时,将心理工作员纳入学生干部管理范畴,其工作量作为综合测评的重要内容;开辟空间和提供便利条件,为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提供适宜场所;加强任课教师的宣传和教育,要求任课教师注意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心理变化,积极对学生施加引导和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提高对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违纪学生的关注度。

 8、有效利用学校的心理教育资源,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在学生入学后所开展的心理普查工作,并积极关注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学生;在做到早发现、早介入的同时,要及时指导学生到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寻求干预和帮助,使救助更加及时和有效;及时组织心理委员和心理工作员参加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开展的各种训练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心理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心理素质普遍提升。


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