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人员:
经护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以下三名同志通过审查。
副高:张海丽、张伟新
中级:唐美玲(同级改职)
如有异议请与徐春苗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664572。公示期:2021年12月8日-10日,特此公示。
护理学院
2021年12月8日
全体人员:
经护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以下三名同志通过审查。
副高:张海丽、张伟新
中级:唐美玲(同级改职)
如有异议请与徐春苗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664572。公示期:2021年12月8日-10日,特此公示。
护理学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