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医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院政发[2021]122号)及《护理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护政发[2021]16号),经护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3名同志通过评审。
副高级:
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张伟新
教师系列副教授:张海丽
中级:
教师系列讲师:唐美玲(同级改职)
如有异议请与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664572。公示期:2021年12月9日-16日,特此公示。
护理学院
2021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