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医教工疫防﹝2022﹞6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教育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部署和相关要求,教工管理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2月27日至3月26日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及2022年4月计划汇报如下:
一、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3月总结
(一)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
1.发布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开学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教工管理组发布《关于校园静态管理期间教职工核酸抽检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开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的通知》《关于签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的通知》等,及时准确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保障教职工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二)常规开展每日全员排查及健康监测工作
2.常规排查。截至2022年3月26日,本校职工1348人,其中居住本市1337人、外省市10人(外省9人、本省外市1人)、海外1人,均无不适症状。
3.专项排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2月27日至今发布风险地区专项排查通知52个,累计排查出北京市、哈尔滨市、天津市、沈阳市、长春市、杭州市、连云港市、牡丹江市、上海市等风险地区抵返齐教职工及家属43人次,均已第一时间报送市直机关疫情防控专班,并按属地要求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三)及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4.疫情信息统计报送。贯彻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上报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新增返齐人员情况表》《存在不适症状及预返齐人员情况表》《风险地区专项排查表》等3项报表,填报《齐齐哈尔医学院疫苗加强免疫接种上报表》《每日进校人员情况统计表 》。截止到2月26日,已上报全院教职工各类防控信息表788次5854个。
(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5.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累计发布疫情防控信息71条,实时通报我省最新疫情发展情况,解读齐齐哈尔市域外抵返人员相关政策,科普疫情期间违法行为等,切实提高教职工健康意识和疫情防控责任感,进一步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五)扎实推进教职工核酸检测工作
6.组织在校教职工进行核酸抽检工作。加强在校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力度,保障开学后校园安全稳定。3月12日、16日、18日、19日开展校园内全员核酸检测4次,3月2日、9日、23日、24日、25日组织抽样核酸检测5次,参检教职工累计5989人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六)严格控制校园静态管理期工作人员数量。开学返校观察期间实行校园静态管理,教职工可居家网上办公,非必要不到校,严格控制来校工作人员数量,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每日统计各二级单位上报入校人数,并通过校园扫码管理系统逐一核实,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精准见实效。
二、4月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减少校园静态观察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继续做好全院教职工疫情排查、健康监测、信息上报、宣传教育等工作,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贯彻落实教职工出市域审批制度,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坚持非必要不离齐要求,杜绝教职工带“病”入校。
1.做好春季学期教职工管理。校园静态观察期间坚持非必要不离齐。确需出市域教职工继续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备案制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市域。外出期间应如实准确向所在部门报告行程轨迹、健康状态等信息,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出行地、目的地管控要求。返齐后第一时间向单位及所在社区报备。根据疫情发展执行非必要不到校管控要求,静态观察期结束后,按照属地要求适时转入常态化管理。
2.摸排人员信息。坚持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继续做好全院教职工疫情排查和活动轨迹跟踪工作。重点对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来返齐人员、外出返校教职工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健康信息和行程轨迹进行严格细致排查。
3.做好重点人员监测。及时了解掌握新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来返齐人员动态信息,持续贯彻落实市域外预返齐重点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
4.做好体温检测、考勤等信息上报。各二级单位、部门督促入校教职工运用钉钉APP每日完成体温晨午晚检测,如实填报教职工出行方式、存在不适症状等信息。出现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等情况及时建立相应台账,协调进行应急处置。
5.继续做好教职工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部署,对照《黑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持续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工100%全覆盖接种第2剂、第3剂新冠疫苗,及时更新教职工疫苗接种工作台账,进一步筑牢校园免疫屏障。
6.做好春季学期入校教职工动态核酸抽检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及学院要求,切实把定期核酸抽检作为校园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数据精准、应检尽检,持续确保开学后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7.加强教职工防疫教育培训及舆情监测。围绕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学院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采取多途径面向本单位教职工开展疫情教育教学相关培训工作,做到培训人员全覆盖,坚持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不断提升教职工健康防护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处置各类情况,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8.完成上级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国卫办医函〔2022〕71号).pdf
附件2: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pdf
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
2022年3月28日
